被告蘇巴瑪廉(41歲)周日在刑事法典第326(嚴重致傷他人)指控下認罪,法官允許以1萬2000令吉及一人保釋候審。
不過,隨著受害者依斯邁(58歲,工地保安員)不治身亡後,警方再次逮捕已獲保釋的被告,並轉為援引刑事法典第302項(謀殺)提控被告。
被告周一早上被押往法庭面控,被告不允許保釋,推事宣布案展至10月5日過堂,以等待解剖及化學報告。
吉打州總警長拿督旺哈山周一發文告指出,被告將被關押在亞羅士打監獄,至於另一名嫌犯,則被轉為控方證人。
「警方還在追蹤另一名嫌犯的下落。」
他強調,此案無關黑道糾紛,只是被告與受害者之間的誤解糾紛。
他促請民眾勿做出任何揣測或散播謠言,擾亂社會安寧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