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7日訊)印裔男子持巴冷刀砍傷工地保安案,被告今日被押往法庭面控時俯首認罪,因需等待受害者醫藥報告,案展至8月29日過堂。
被告蘇巴瑪廉(41歲)被控於8月4日下午4時40分,在阿曼再也菩提嶺工地保安亭處,使用一把刀致傷工地保安員依斯邁(58歲,退伍軍人),因此觸犯刑事法典第326項(嚴重致傷他人)條文。
一旦罪成,將面對最高20年監禁、罰款及鞭笞。
被告聽聞控狀後俯首認罪,主控官祖法茲里建議被告不獲准保釋,或以1萬至2萬令吉保釋候審。
基於控方需要等候受害者的醫藥報告,法官阿茲蘭宣布案展8月29日,被告須由一人以1萬2000令吉保釋,同時必須在案件結束之前,在每個月1日向附近警局報到。
針對這起傷人案,一名摩哆騎士在建築工地現場魯莽駕駛,被工地保安員(受害者)訓斥後心存不滿,雙方發生口角,對方還招來友人,手持巴冷刀嚴重致傷保安員,嫌犯在當天被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