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庇勞5日訊) 一名30歲無業男子,因涉嫌在林茂法庭扣留室被發現藏有毒品,今天被提控上庭時不認罪,案定9月27日過堂。
根據首項控狀,被告莫哈末依克拉曼被控於7月26日早上11時,在林茂法庭扣留室被發現藏有54.47克大麻,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39A(2)條文下被定罪,罪成將面對不少於5年至終身監禁,及鞭笞不少於10下。
次項控狀,被告被控於同樣時間與地點,被發現藏有3.97克海洛因英毒品,牴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2(2)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39A(1)條文下被定罪,罪成將面對不少於2年或不多於5年監禁,及鞭笞不少於3下或不多於9下。
被告今天沒有聘請代表律師進行辯護,他在聆聽控狀後否認罪行,法官諾瑪伊斯邁也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案件擇定9月27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