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柔佛碧桂園金海灣公寓項目發展商起訴五名公寓管理委員會成員,並要求公寓管理委員會重新進行產業經理招標,馬國分契管理仲介庭表示,他無權作出這個決定。
仲裁庭主席阿都法利要求管委會在兩個星期內提交報告,發展商之後也有兩個星期的時間作出回應。這起案件會在六個星期後再次舉行聆訊。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據了解,五名被起訴的管委會成員中,有四人是新加坡人,另一人是我國的永久居民。
法庭文件顯示,發展商指管委會在6月18日開會,投票通過要更換產業經理,但沒有事先通知發展商會議議程。管委會成員也沒有在會上,透露關於新產業經理的收費、服務期限等細節。發展商也指管委會在未經所有成員同意下,決定花費4萬3000令吉聘請一名鑑定工程技術的工程師。
較早前,有關項目的40多名買家也入稟法庭,指發展商沒有按時交付公寓,並擅自修改買賣協議。這起案件昨天(3日)在新山民事高庭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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