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訊)民主行動黨全國主席林冠英形容,馬來西亞聯邦法院作出了不起且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確認了檳州在 2012 年制定的反跳槽法是有效的,並推翻了 1992 年最高法院在諾丁沙列案的先例判決。
他說,顯然的,檳州希盟政府在2012那年採取了正確的步驟來修改檳州憲法。
他指出,由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東姑麥慕為首的七司一致裁定,檳州憲法第 14A 條文符合聯邦憲法,是合法及合憲的。
「對於此事我倍感欣慰,因為我在 2012 年以檳州首席部長的身份,提呈了檳州憲法第 14A 條修正案。」
林冠英說,所有追求廉潔政治的人,都會歡迎聯邦法院的這一新裁決,因為它能夠將機會主義者去除,還給人民乾凈的政治。「這些機會主義者為了官職和個人利益,可以不惜背叛人民的委託,從一個政黨跳槽到另一個政黨去。」
他說,隨著國會下議院在7月28日成功通過聯邦層級的反跳槽憲法修正案之後,再次接到上述的好消息,實屬振奮人心。
他指出,較早前提呈的反跳槽法,要求148名或2/3的國會議員支持方能通過,最終,它獲得了209名國會議員的支持,高票通關。
「通過明令禁止政治『青蛙』,我們提高了大馬的政治標準,不過,我們還是需要繼續努力,進一步做好政治改革工作來促進問責制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