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日訊)怡保周一晚發生小型飛機墜落意外,在我國是首宗涉及PA-28-161型飛機的死亡意外。
根據《馬新社》報導,Aviation Safety Network官網指當天失事的PA-28-161型飛機在我國已是第4宗,在2014年,吉蘭丹及柔佛州也發生涉及上述機型的飛機失事意外,惟沒有人命傷亡。
據報導,這是繼1962年3月9日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聖伯納地諾發生第一宗PA-28-161型飛機失事意外後,第4153宗的失事意外。
上述機型是由美國的Paper Aircraft公司所生產及打造,其設機型的設計是作為飛行訓練、空中德士及私人用途等。
航空器擁有者及駕駛員協會(AOPA)官網,PA-28機型是全金屬、PA-28飛機系列是全金屬、無壓力、單引擎、活塞動力、機翼較低及有三輪車起落架的飛機,可以127節高速持續飛行4至5小時。
針對由BATS Aviation有限公司管轄的失事飛機,吉隆坡大學空中搜尋及拯救主任莫哈末哈里敦博士向《馬新社》披露,有關型號飛機的安全特徵受到AOPA的檢測,而數據顯示,PA-28發生多宗涉及儀表飛行規則(IFR)在夜間飛行的意外。
「儀表飛行規則與目視飛行規則(VFR)之間的飛機操作存在差異,VFR通常是在視野不受阻擋的日間使用,而另一個問題是燃油耗盡,AOPA收集各方報告顯示,必須經常更換燃油,以確保燃油能傳輸到引擎。」
「這證明對飛行員而言是一項困難及額外的工作負擔,但是PA-28機型依然被視為容易操控的飛機,根據現有的數據,有關當局必須展開進一步調查,並將調查與現有數據進行綜合,事後才對外發表總結聲明。」
另外,本地一家飛行公司專家慕哈末里扎魯指出,PA-28型飛機被視為全球其中一個用於飛行訓練的最好機型。
「在大馬,我們有數架獲得飛行培訓機構承認安全飛行的相關飛機,其他飛行培訓機構也都依據地方政府所批准的教學大綱進行日常訓練。」
他表示,在所有既定的條規及監控下,相信每個人及組織有責任遵守條規,以避免意外事件的發生。
他強調,每一場意外都有很多因素造成,因此,有關領域必須提升他們的政策及程序,以避免飛機失事意外重演。
他也指,一旦發生飛機失事,有關調查局將從各個角度,包括評估飛機殘骸、證人和飛行員的口供,及檢查維修紀錄等展開調查,鑑定肇因。
「截至目前,我們不可以對這次飛機失事意外,作出揣測或散播謠言。」
周一(1日)晚上8時零5分,2名飛行教官即法京祖法(52歲)及莫哈末丁(62歲)駕駛一架PA-28-161型飛機時,不知何故墜落在雙溪羅甘兵如河旁的溝渠。
法京祖法蒙受重傷,當場宣告不治,莫哈末丁則蒙受重傷,目前在怡保蘇丹後拜濃醫院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