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莫哈末沙斯旺在法庭宣讀控狀後,表示不認罪。
根據控狀,被告被控於2019年7月至2020年10月期間擔任Shahjahan Solutions公司董事期間,為SR Express大馬私人有限公司取得大馬皇家警察的招標項目,分階段接收來自這公司職員烏卡西亞(33歲),總共56萬8000令吉賄金,因此牴觸《2009年反貪污法令》第16 (a) (A)條,被控上法庭面對8項控罪。
由於嫌犯對8項控罪表示不認罪,法官要求嫌犯以5萬令吉保釋金,另加2名擔保人保外,同時他也被限制出境,其護照需交給法院扣押。
被告也需在每個月第一星期到反貪委員會辦公室簽到。
此案也定於9月7日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