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黨秘書長陸兆福周三(3日)召開記者會指出,黨對此成立了黨章修改委員會,以砂拉越行動黨主席兼實淡賓國會議員張健仁為首的黨章修改委員會,將負責進行展開深入研究,起草相關黨章修正條文,並在一個月內向中委會提呈報告。
「黨章修正案動議會在特別代表大會上辯論,且必須得到代表們的表決通過,才可以生效。」
馬來西亞國會下議院在7月28日通過聯邦憲法修正案立法反跳槽,根據相關法令,被開除的國州議員不等於跳槽,仍可保留議員身份;但若是喪失黨籍,就必須懸空議席,該選區也需要重新選舉,選出新的議員。
避免國州議員鑽漏洞跳槽 陸兆福強調,修改黨章也是為了避免黨國州議員透過反跳槽法令的漏洞,特地違反黨章而遭黨開除黨籍。
「由於在反跳槽修憲案中,被黨開除不算跳槽,因此若是有心跳槽的國州議員,特地違反黨章,迫使黨開除他,他依然可以保持議員身份,該席位不需要懸空和進行補選。」
陸兆福指出,反跳槽法令這樣的一個「漏洞」,並不能有效地阻止議員跳槽,因此黨才要修章闡明,若在特定情況下違背黨意,議員可被視為「自動吊銷黨籍」(keahlian tergugur secara automatik),而非被開除 (dipecat)。一旦喪失黨籍,也就等於牴觸反跳槽法令,那黨就可致函國會下議院議長,懸空相關議席。
陸兆福表示,雖然他相信該黨國州議員不會跳槽,但修改黨章是對黨的一個保障,同時也可讓反跳槽法令更有效力。
修章並非為了排除異己 無論如何,陸兆福提到,修章吊銷不遵守黨意國州議員的黨籍,並不代表該黨議員就不能和黨領導層有不同意見,他們也並不是要排除異己,只是為了確保在國會的重要法案或動議表決環節,議員都能和黨立場一致。
「比如財案表決,如果黨的立場是要讓財案通過,但議員卻和敵對陣營一樣投反對票,同個黨卻出現不同調的情況,那黨要如何前進?「
「所以在這種特定情況下,相關議員就可被視為違反黨章,自動喪失黨籍,進而失去議員資格。」
反跳槽修憲案以209贊成票三讀通過 反跳槽法修憲案在7月28日以209張贊成票,在國會三讀通過。掌管國會及法律事務的大馬首相署部長旺朱乃迪當天為修憲案總結時提到,任何國會議員若違反黨章所闡明事項而被自動取消黨籍,也被視為跳槽,議席需懸空和補選。
不過他說,政黨必須先修改黨章,闡明任何違反黨規而會被自動取消黨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