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2021年第一系列國家總稽查司報告指出,國家稽查署對8個部門的計劃、活動和項目,展開9項涉及107億4900萬令吉的績效稽查。
報告指出,在上述的稽查中,其中5項涉及項目組別,而餘下4項是計劃和活動組別。
「整體上,聯邦政府所落實的活動、項目和計劃是根據既定目標執行,但仍有不足之處,比如預期的產量目標和成效未能達成,或無法受到評估。」
「這是因為未設好定量目標、機制和指標,以及相關數據不完整和未更新。」
有鑒於此,報告說,總稽查司已提出33項建議,以供被審計的部門、局和聯邦機構,考慮付諸落實。
它提到,至於聯邦政府公司管理,這方面的管理審計是聚焦在公司成立目標的達成進度,所評估的3個層面分別為企業行政管理、活動管理,以及公司的財務狀況。
報告說,對特殊目的公司(SPV)所展開的管理稽查則是要評估活動績效、企業行政管理和活動管理。
「整體上,在3家被稽查的公司中,有兩家達成公司成立目標、兩家的企業行政管理令人滿意,以及一家擁有強穩的財務狀況。」
「對特殊目的公司管理所展開的審計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5家特殊目的公司(20%)已達成其特殊功用、18家(72%)正在執行其特殊功用,以及另兩家(8%)則已改變其特殊功用的方向。」
報告說,為改善在報告內所提及的事項,總稽查司向相關公司的管理層提出15項建議,以採取行動。
至於州級部門、局、機構和公司管理的活動,國家稽查署對沙巴和砂拉越3個部門的15個計劃、活動和項目展開績效審計。
報告說,總稽查司提出124項建議,62項供部門、局和州機構考慮落實,以及餘下的62項是供州政府公司管理層考慮。
「所有相關的管理者、機構主管和總執行長已事先獲告知國家總稽查司報告的內容,以供核實。」
2021年第一系列國家總稽查司報告在下議院提呈後,將上傳至國家稽查署官網。
13州的國家總稽查司報告則將在各州議會提呈後,上傳至該署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