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1日訊)聯邦直轄區印裔發展基金會董事,涉嫌濫用8萬6000令吉基金會資金,面對11項失信罪,被告今日被反貪會控上庭時不認罪,獲准以2萬2000令吉保外候審。
根據控制,被告英達拉祖(65歲)於去年8月25日,在鳳凰花園馬來亞銀行分別濫用9800令吉、1萬令吉、9800令吉、1萬令吉、9800令吉、9800令吉、9400令吉、1400令吉及4000令吉,共9項基金會資金。8月26日在同一地點,分別濫用9800令吉及2200令吉的基金會資金。
被告在刑事法典403條文(不誠實盜用財物)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於6個月,最高不超過監禁5年和鞭笞,以及另加罰款。
被告周一在北海反貪會特別法庭面對11項失信控狀,他在庭上否認有罪。
被告向法庭求情時表示,目前沒有固定收入,必須扶養3名尚在求學的孩子,希望降低保釋金至5000令吉。
法官祖哈茲米批准被告以每項控狀2000令吉保釋金,11項控狀共計2萬2000令吉和1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每月需前往鄰近的反貪會報到一次,並交出國際護照,直至案件審結為止。
有關案件將展延至9月1日過堂。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阿菲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