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馬修(33歲)被控於今年7月23日在古打毛律某甘榜住宅內,致傷岳母的兄長,包括導致對方頭骨破裂,縫了5針。
控狀指他上述行為觸犯刑事法典第326條文,罪成面對最高20年監禁和罰款或鞭笞。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和受害人及眾多親屬相聚喝酒,隨後不知何故和當中一人發生口角。
受害人當時見狀於是挺身勸架,不料卻惹怒被告,頭部重重挨了兩記木棍。
被告事發隔天被警方逮捕。
以割膠為生的被告今在亞庇地庭承認控罪後,懇求法官念在他是初犯,並且家中有4名孩子需要照顧為由,從輕發落。
控方則以被告所為乃嚴重罪行,因此有必要嚴懲,以儆效尤。
法官在聆聽了控辯雙方陳情後,最終判處監禁4年鞭打1下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