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再延長緊急狀態6個月至明年2月

2022-08-01     緣分

緬甸再延長緊急狀態6個月至明年2月 (內比都1日訊)緬甸國防和安全委員會根據憲法相關條款,決定再次延長全國緊急狀態6個月至明年2月1日,稱需要更多時間來恢復穩定並為選舉做準備。

綜合彭博社等外電報導,緬甸代總統敏瑞在首都內比都舉行的國防和安全委員會會議上批准了國防軍總司令敏昂萊的延期請求,會議期間討論了該政權過去18個月的活動和當前的政治局勢。

也是緬甸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敏昂萊表示,國家恢復安寧,依據憲法舉行選舉仍需時間,因此提出繼續延長全國緊急狀態。

國營廣播公司MRTV引用敏昂萊的話說,「包括聯盟選舉委員會在內的相關組織需要做出必要的安排。政黨也應該做出配合新選舉制度的改變,公眾也需要對此進行廣泛的教育,因此我們需要更多的時間進行準備。」

緬甸軍方去年2月1日發動政變奪權,總統溫敏、國務咨政昂山淑姬及全國民主聯盟部分高層被軍方扣押,軍方隨後宣布實施為期一年的緊急狀態,國家權力被移交給敏昂萊。

根據憲法,國家緊急狀態最多可以持續兩年,首次期限為一年,其後可以每半年延長一次。

根據緬甸援助政治犯協會,上周,軍政府在30多年來首次使用死刑處決了4名民運人士,自政變以來已殺害了2100多名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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