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仙本那29日訊|一名沒有身份證明文件外國男子昨天被地方法庭判罰款10萬令吉坐牢6個月,另一名本地男子被判罰款75000令吉坐牢3個月。
他倆因為無准證從仙本那一油站私運100與75公升汽油挨告。
他倆表示認罪,法官阿旺克里斯納達作出判決。總共175公升汽油兩台手推車交國內貿易消費人事務部銷毀。
案件由仙本那貿消部主控官楊吉良博士主控。
貿消部提醒公眾販賣汽油20公升以上都要申請准證,該部感謝仙本那警察刑事調查局協助檢舉。
貿消部籲請任何人有不法活動消息可通過WhatApps號019-279 4317 / 019-848 8000通知。也可以致電1-800-886-800或親臨最近辦公室投報。
仙本那貿消部總監Georgie Abas發表上述近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