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消部:汽油柴油購買量 20公升以上需特別准證

2022-07-28     緣分

貿消部:汽油柴油購買量 20公升以上需特別准證

(布城28日訊)國內貿易及消費人事務部長拿督斯里南達林奇說,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規定,小型公司、組織或個人如要向油站購買20公升以上的汽油和柴油供自用,需要申請特別准證。 

「任何人士購買量少於20公升,包括緊急案例也在許可範圍內,無需特別准證。」 

南達林奇今天發文告澄清媒體報道和社交媒體熱議有關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禁止使用桶、塑料容器或任何容器購買汽油和柴油一事。 

社交媒體流傳一名網民的貼文,展示一張紙的內容寫著「除非獲得供應官的書面允許,否則所有大馬註冊的車輛都不得使用桶、塑料容器或任何其他容器購買汽油和柴油」。 

他指出,根據供應管制法令,每家油站須持有執照,才能進行汽油和柴油買賣交易。

他說,執照的條件包括,除非是在相關油槽車,或已獲相關機構批准,以及通過供應管制法令獲得貿消部批准,否則油站不允許售賣柴油和所有等級的汽油。

南達林奇說,獲得特別准證購買汽油和柴油者,可按照已獲準的購買量使用合適的任何容器。

他指出,獲得貿消部發出特別准證的人士包括叉車用戶、農業與養殖、食品工業業者、內陸地區居民、船發動機水運用戶和兼職漁民(非電子漁民卡持有者)。

貿消部長說,可通過Mysubsidi Permit Khas網站http://permitkhas.kpdnhep.gov.my線上申請特別准證,或者前往附近的貿消部任何辦公室,申請會在7天內審批。 

「申請特別准證是免費的,且開放給所有符合資格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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