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怡保27日訊)端洛州議員楊祖強性侵女傭案,怡保高庭今天判決此案時提及,辯方沒有成功論證此案存有政治詭計,同時此案女傭的證詞可信。
怡保第一高庭法官拿督阿都瓦哈今早在判詞中提出,辯方在被告自辯和傳召證人環節時並沒有挑出合理性的疑點推翻控方提出的論點。
他在長達45分鐘的判詞中詳細點出,此案呈堂閉路電視畫面顯示案發當天,友人載送被告來回吉隆坡,以及被告妻子凃春蕾出外購買食物的時間點,並將這些時間點與被告及妻子的證詞作比對。
他表示,在進行比對後,法庭發現證人的證詞與閉路電視畫面存有矛盾,以理清證詞的合理性。
他表示,作為一位僱主,他應當保護從外國前來尋找生計的女傭,而辯方提出女傭是為了返回家鄉而捏造被僱主性侵的說辭並沒有被證實。
他表示,考量女傭的口供以及被告妻子供證時著實女傭服務表現並無異常以及被告家人有善待女傭,因此涉案女傭無需為返鄉而虛構捏造故事。
他也指,法庭認為涉案女傭的供詞是可信、誠實及具說服力。
同時,他指,儘管被告提出此案存政治詭計,惟辯方並沒有成功提出證據論證,再加上涉案女傭在案發時首次前來大馬工作只有2個月。
他提及,法庭考量此案所帶來的公眾利益,不僅要給予懲罰,還要警戒其他企圖犯案的人士,對日益嚴重的性侵案產生威懾作用,因此作出監禁13年及2鞭處刑。
較早時,辯方律師拉仄巴星在請求法庭輕判時指出,被告今年52歲,在案發時49歲,與妻子育有4名子女,同時是一名端洛州議員,為民服務長達9年。
“此案案發時,被告是一名行政議員,也是森林種植局主席。他從來沒有犯罪前科。”
他指,被告也不會棄保逃跑,因為被告仍然是一名人民代議士,需出席州議會及參與活動等,因此要求法庭輕判,判處最低監禁年份及免除鞭刑。
另一名律師沙林則指,楊祖強為民服務長達9年,對社會貢獻良多的州議員,就此請求法庭輕判。
首席主控官阿茲麗娜則指,性侵案是一項剝奪受害者自尊的嚴重罪行,將為受害者留下長期創傷,而被告作為一名領袖,理應成為公眾的典範,惟如今卻犯下傷害他人尊嚴的事,因此,促請法庭酌量判處重刑。
她也指,考量如今性犯罪的案件越來越多,因此懇求法庭給予典範判刑,以便起到警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