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董事2公眾非法丟棄廢料 各罰一萬或一萬兩千

2022-07-27     緣分

2公司董事2公眾非法丟棄廢料 各罰一萬或一萬兩千

(新山27日訊)兩家固體廢料回收公司和兩名公眾因非法丟棄廢料遭固體廢料管理機構提控,昨日在新山地方法庭面控時俯首認罪,各被罰款1萬或1萬2000令吉。

體廢料管理機構(SWcorp)今日發表文告透露,兩家被提控的固體廢料回收公司,各由公司董事陳忠信(譯音,46歲)和浦巴蘭(66歲)代表出席面控。

其中,陳忠信被控於2021年10月26日,上午11時45分,在新山地不佬區一片土地上非法丟棄建築廢材。浦巴蘭被控於2021年4月27日,上午10時,在新山地不佬區一片土地上非法丟棄商業固體廢料。

兩名被提控的公眾,分別是林勇達(譯音,36歲)和威佳岩(57歲)。前者被控於2021年12月27日,在新山避蘭東地區一片土地上非法丟棄工業廢料;後者被控於2019年8月5日,上午11時30分,在新山金葩花園空地上非法丟棄工業廢料。

上述公司及個人牴觸2007年固體廢料和公共衛生管理法令第71(1)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71(8)條文下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少一萬令吉,最高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6個月至5年,或兩者兼施。

承審法官仄萬再迪判處,陳忠信罰款一萬令吉,若無力繳付,或以6個月監禁取代,另3人被判1萬2000令吉罰款,若無力繳付,以8個月監禁取代。

4名被告皆沒有代表律師,皆已繳付罰款。此案主控官為固體廢料管理機構的檢察官魯碧雅和西蒂阿朵拉。

當局勸告被告勿在非指定地點非法丟棄廢料,必須將廢料丟棄在泗隆垃圾土埋場。當局將繼續執法確保新山地區不再有非法丟棄廢料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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