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誹謗勝訴 嘉瑪需賠郭素沁30萬

2022-07-26

高庭裁決,行動黨士布爹區國會議員郭素沁起訴巫統大港區部主席嘉瑪誹謗勝訴,並諭令後者賠償30萬令吉。

司法專員莫哈末阿里夫下判時說,嘉瑪也需向郭素沁支付5萬令吉堂費,所有款項務必從周二(26日)起的14天內付清。

嘉瑪周二沒出庭 郭素沁的代表律師納依爾較後接受媒體詢問時說,法庭諭令嘉瑪支付的30萬令吉是涵括一般損害、嚴重損害及懲罰性賠償,嘉瑪周二沒出庭。

郭素沁也是前原產業部長,她在2017年4月6日入稟法庭起訴嘉瑪,指他在同年3月8日召開記者會提到雪州子民基金會(YAWAS)課題時,發表對她具誹謗意味的言論。

她在訴狀中說,有關言論獲印刷和電子媒體刊登,也上載至嘉瑪的面子書帳戶。

她指出,有關言論讓人覺得她已濫用州政府基金為己用,是一名沒操守的人。

有鑒於此,她要求索取100萬令吉的一般損害、嚴重損害及懲罰性賠償,及申請禁令禁止被告或任何其代表重複刊登有關誹謗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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