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被告分別是21歲的凱遜、21歲的萊恩邁克里斯特和26歲的雷門森,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15日,約凌晨1時50分至早上7時30分之間,在三馬拉漢砂熱帶泥炭地研究中心外,謀殺一名約20歲印尼籍男子。
他們此舉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並與第34條文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
據悉,雖此案的死者為印尼籍男子,從小就已被本地家庭領養,居住在甘榜蘭迪。死者的本地籍養母是憑著死者生前因車禍而有的疤痕以及死者身上的刺青、所戴的手錶和手環確認死者的身份。
不幸的他遭到襲擊,後被反綁雙手棄於三馬拉漢砂熱帶泥炭地研究中心附近泥溝里,以至於當時臉部朝下浸泡水溝內。
遇害後,其遺體是在2019年7月15日上午,被砂熱帶泥炭地研究中心的1名工作者發現並報警。
警方在當時共逮捕了5人,在經過調查後,決定控3人謀殺,其餘的2人轉為控方證人。
死者在案發前與嫌犯一起喝酒,怎料突然起了衝突,遭被告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