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泛濫一直是市內難以解決的頑疾。(示意圖)
亞庇25日訊|此間兩名愛護動物人士已申請司法覆核,以反對亞庇市政廳決定不再繼續對庇市流浪狗執行TNR政策,即誘捕、絕育及放回原處。
申請人米雪梅雅和蘇菲亞已於7月18日通過電子文件,向高等法院登記處提交的單方司法覆核許可申請,並列市長拿督諾麗查為唯一答辯人。
彼等在入稟書中聲明中,指亞庇市政廳涉嫌改變其關於對待流浪狗的政策。
申請人引用了2015年《動物福利法》中關於虐待動物罪的第18條,和同一法令中關於殺害動物的第19條法令,指答辯人放棄TNR政策。殺害健康犬只的行為是非法、越權、與違法的。
申請人也指答辯人沒有理由或藉口或正當理由,放棄對流浪狗的寬容政策。
申請人申請撤銷被答辯人停止或放棄或不再繼續執行TNR政策的決定。
他們也尋求撤銷令,以撤銷答辯人在違反2015年動物福利法令(2015年沙巴第9號)第18條和第19條法令的情況下捕殺流浪狗。
另一方面,申請人亦尋求申請庭令,以恢復並繼續執行TNR政策。他們也尋求禁止答辯人在亞庇地區停止或放棄繼續實施TNR政策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