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警察總長秘書處拿督諾莎副總監發文告指出,張譽發是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詐)條文下調查的人士,目前正被泰國警方拘留。
她說,警方已向泰國政府提出引渡張譽發回國申請,以助查案件。
張譽發通過在線投資計劃構建一個商業帝國,該集團的旗下業務,就包括酒店、娛樂場所、遊樂園和房地產,並吸引了來自中國、泰國、馬來西亞、印尼和澳門的投資者。
但他於2017年因毒品交易被捕,之後潛逃逃到宋卡,後來設法逃脫了起訴。隨後在2019 年,因該集團涉嫌金融犯罪,被我國當局凍結當時與MBI國際集團,相關的91個銀行帳戶,總額達1億7700萬令吉,並被國家銀行列入從事可疑金融活動的公司名單中。
由於張譽發洗黑錢手法與一馬發展案醜聞類似,也被媒體稱為劉特佐2號。
泰國警方於上周五在泰南丹諾的MBI集團總部,逮捕了張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