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腳25日訊)2名豬肉販涉嫌擁有大量非法屠宰的豬肉,今日被控上法庭時,2名被告俯首認罪,各別被罰款4000令吉吉4500令吉。
這也是檳州首宗擁有非法豬肉,而被控上庭的案件。
根據控狀,被告邱英浦(譯音,43歲)及溫健旺(譯音,51歲),於今年6月2日凌晨約2時35分及3時50分,分別在北海居林大道過了高巴三萬收費站往居林方向的路旁,以及南北大道第132.6公里南下方向往大山腳路段,被獸醫局官員查獲車上載有261公斤及167公斤非法屠宰的豬肉。
2名被告在2009年動物法令(宰殺管制)第5(3)條文下,被控上法庭,兩人當庭認罪。
被告溫健旺辯護律師向法庭求情時表示,被告有4名孩子,妻子是家庭主婦,在巴剎賣豬肉,每月收入約4000令吉。被告首次犯罪,他所擁有的167公斤豬肉已被當局充公銷毀,這已是對被告的懲罰,因此要求法庭輕判。
推事哈里夫聆聽後,宣判被告罰款4000令吉。
另一名被告邱英浦澤沒有委任辯護律師陪同上庭,較後被推事宣判罰款4500令吉。
此案主控官為檳州獸醫局官員羅茲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