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訊)前首相拿督斯里納吉批評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犯「小學生錯誤」,因後者致給前蘇祿蘇丹繼承人代表律師的信函中,沒註明「不能作為呈堂證據」(without prejudice)的字眼。
納吉今日在面子書發文,抨湯米湯姆斯在致函予前蘇祿蘇丹繼承人的代表律師中,除了承認馬來西亞犯錯及感到抱歉之外,湯米湯姆斯所犯下最基本的錯誤便是在信函中沒註明「不能作為呈堂證據」(without prejudice)這個字眼。
他也在貼文配圖4張由湯米湯姆斯親筆簽署,日期為2019年9月19日的信函。
「這是個有經驗的律師不能犯下的小學生錯誤,除非他打算將這封信呈上法庭當證據。」
他說,當時最荒謬的是,希盟政府以不承認西班牙法庭為由,決定不派代表為大馬辯護。
「但他卻可以直接將信函翻譯給西班牙法庭的法官。作為當時的總檢察長,你在代表馬來西亞認罪。」
他指出,湯米湯姆斯致函予西班牙法庭法官,亦不派代表在法庭上為國家辯護:「那麼我們怎麼可能不輸?」
他表示,對方聘請了昂貴的國際律師向我國索賠數百億令吉,而湯米湯姆斯卻寫了一封愚蠢的信,再提供4萬8300令吉來要求和解,對方怎麼會同意?
「他們怎麼可能會同意?你的常識在哪裡?」
此外,納吉也在另一則貼文指出,前首相敦馬哈迪曾促請政府停止向前蘇祿蘇丹王朝繼承人支付2013年拿篤入侵的賠償金。
他配上一張2013年3月13日,來自《馬來西亞前鋒報》報導的剪報圖片,而圖中內文則是馬哈迪促請政府不應支付賠償金,因為前蘇祿蘇丹繼承人違反條規。
「你知道圖中是誰嗎,敦?」
「他(馬哈迪)現在卻斥責國陣,在當時執政中央時不向前蘇祿蘇丹後裔支付賠償金。」
他指出,敦馬哈迪並沒有責怪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這是否意味著是馬哈迪批准了湯米的信函,抑或是馬哈迪本人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