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怡保21日訊)南北大道第277.1公里處上周發生7車連環撞釀4死案,涉嫌肇禍的一名拖格羅里司機今天面對4項控狀不認罪,案件訂於8月4日過堂。
34歲被告蘇海米育有5名孩子,今天被帶往推事庭面控。
依據控狀,被告於本月13日(周三)下午2時55分涉嫌危險駕駛一輛拖格羅里,導致一家四口,即60歲拉幸、其59歲妻子西蒂及2名女兒諾哈蒂拉(28歲)和諾哈米莎(27歲)死亡。
被告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於5年和不超過10年、罰款介於2萬令吉至5萬令吉,以及吊銷駕駛執照可長達5年。
此案副檢察司N.M.瑪納拉要求推事庭以每條罪狀4萬令吉作保釋額。
被告代表律師阿米爾古賽里則指,被告在事故後停止工作,已失去生計來源,而被告更是妻子和5名孩子的生計支柱,其幼子僅有2歲,再加上被告調查過程中給予全力配合,因此要求推事酌量減低保釋金。
推事諾哈菲莎最終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附加條件其駕駛執照必須吊銷直至案件審理結束。
媒體報導,來自雙溪大年的一家四口乘車前往吉隆坡途中,路徑南北大道靠近怡保處,被一輛拖格羅里從後撞擊,4人受困車中,待消拯員救出時已失救。
警方隨後逮捕該名拖格羅里司機,經檢查記錄,發現他在2008年至2021年擁有13項交通罰單,其中3項涉及陸路交通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