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0日訊)怡保地庭判決沒獲清真認證掛上「齋戒月優惠」布條的餐館罰款3萬令吉!
霹靂貿消局賽夫尼占發文告指出,此案是在該局執法人員及霹靂州伊斯蘭事務局官員在今年齋戒月展開「清真行動」中的揭破。
「當執法隊伍向一間掛著『齋戒月優惠』布條的餐館展開檢查時,霹州伊斯蘭事務局核實該間餐館業者並非清真認證持有者。」
他指,該餐館因此犯下在混淆情況下,提供令人誤以為獲清真認證、可被穆斯林食用的食物,因此牴觸2011年商品事務法令(清真認證與標誌)第4(1)條文與第5(a)條文,一旦罪成,涉及公司可被罰不超過500萬令吉。
他表示,被告並沒有代表律師,面控後認罪,而此案由該局主控官里端提控。
他促請餐館業者和公司在使用「清真」字眼或相關詞語時需特別謹慎,同時需確保只有獲得清真認證才能售賣清真食物,也勸請使用清真詞語或標誌經營生意的商家必須向有關當局申請合法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