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夜騎腳車遇車禍案】法官宣判 女司機表罪成立 

2022-04-13     緣分

【少年夜騎腳車遇車禍案】法官宣判 女司機表罪成立 【少年夜騎腳車遇車禍案】法官宣判 女司機表罪成立 

(新山13日訊)8少年夜騎遇車禍案,隨著控方上訴得值,新山高庭今日推翻女司機沈可婷無罪釋放的判決,改判表面罪名成立。上述判決也意味著女司機將面對司法裁決。

新山第二高等法庭法官拿督阿布峇卡宣讀判決時指出,案件審訊過程出現錯誤,被告在審訊過程中表示自己在事發當時並沒有看到一群騎著蚊型腳車的少年,辯方無法對指控提出合理的懷疑。

法官說,法庭推翻早前的法庭判決,判處被告表罪成立。

法官聆聽完控辯雙方的求情後,暫時休庭30分鐘再下判。

沈可婷被控於2017年2月18日,凌晨3時20分,在新山內環公路魯莽及危險駕駛,導致8名騎腳踏車的少年死亡,牴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1(1)條文(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

2019年10月,法庭宣判她無罪釋放,並歸還駕照和一萬令吉保釋金。

控方不滿判決提出上訴,去年2月18日上訴得直,重新審理此案。案件去年10月21日下判,維持無罪釋放的判決。控方再度提出上訴,要求重審此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