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頭號通緝犯之一、雲尊集團創辦人廖順喜今天(12日)被控26項洗黑錢或接收非法活動受益的罪名,他全部不認罪。
案件定下個月26日過堂,法官允許被告以100萬令吉和兩名擔保人保釋在外候審。
如果罪名成立,廖順喜可被判監禁長達15年,和罰款相等於賄賂金的五倍或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較早前,馬國媒體報道,34歲的廖順喜是在潛逃超過一年後,在昨天早上自首。
當地警方指出,雲尊集團是馬國規模最大的犯罪集團,涉及販毒、澳門騙局、大耳窿、炒股票、網絡詐騙等偏門生意。
前全國總警長阿都哈密曾表示,警隊內部出現內鬼,共有34人協助廖順喜等人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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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2022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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