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吳俊明(譯音)被押往法庭時,全程低頭。
(怡保14日訊)華裔兄嫂被殺案,61歲男子提控2項謀殺罪狀,案件定於9月22日過堂。
被告吳俊明(譯音)今天被押往怡保推事庭面控,由推事潔希卡達米斯審理;主控官為諾莎希拉,被告沒有代表律師。
依據首項控狀,被告於2022年7月6日傍晚6時45分至7月7日8時20分,在怡保巴占民安園一間住家,犯下謀殺吳贊雄行為,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在該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
次項控狀指,被告在相同時間和地點謀殺女子黃珍妮,牴觸相同條文。
在罪狀被念讀後,被告向推事指不清楚女死者的名字,惟他明白罪狀內容有關控告他犯下謀殺罪行,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
被告也向推事指本身年邁,有手腳麻痹和不能久站的問題。
基於此案的化驗及法醫完整報告還未出爐,推事允准訂於9月17日過堂。
此命案是於7月7日上午8時50分,在巴占民安園一間單層排屋被揭發,嫌犯的64歲哥哥吳贊雄及59歲嫂嫂黃珍妮被發現斃命在客廳血泊中。
經警方追查後,於當晚7時45分在雲頂高原逮捕男嫌犯,隨後獲悉男嫌犯是因不滿兄嫂弄壞嫌犯兒子的手提電腦,在起爭執後混亂之中致死兄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