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洗黑錢等26項罪名 廖順喜不認罪

2022-04-12     緣分

被控洗黑錢等26項罪名  廖順喜不認罪 潛逃逾一年後自首的雲尊集團掌舵人廖順喜,周二(12日)上午被控上莎阿南地庭面對26項總數3600萬令吉的洗黑錢或非法活動收益罪名,惟他全盤否認有罪。

廖順喜是於周二上午8時30分在警員的押送下抵達莎阿南法庭,現場聚集了超過30名媒體在法庭範圍等候追訪。不過,廖順喜是透過法庭內部通道,被帶往第3地庭面控,所以媒體都撲空,無法拍攝他步入法庭的身影。

根據控狀,34歲的廖順喜被指於從2016年至2021年期間,多次直接涉及非法活動交易的款項,因此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及反恐融資法令(AMLA)第4(1)(a)條文。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處不超過15年監禁及罰款賄賂金5倍或500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廖順喜在聆聽通譯員宣讀控狀後表示不認罪,地庭法官荷麗娜擇定此案於5月26日(周四)過堂,並允准他以100萬令吉及2名擔保人保外。

同時,法官諭令他必須將護照交由法庭保管,而且需每兩周向武吉阿曼商業罪案調查組報到。

廖順喜聘請兩名律師代為辯護,控方讀完所有控狀,休庭片刻後,廖順喜在11時45分左右步出法庭,乘坐警車離開。

全程低頭不語 沒再喊「正義必勝」 廖順喜是在2021年涉及2宗巨額詐騙案後被警方追捕,在潛逃387天後,在律師的陪同下,他選擇自首結束逃亡生活。

身穿黑衣和戴黑色口罩的廖順喜被帶離法庭時,全程都沒有向媒體打招呼或發言,面對記者詢問為何選擇自首時,也始終低頭不語,不像5年前被押往安邦推事庭申請延扣和面對媒體追問時,曾3度高喊「正義必勝」。

雲尊集團廖順喜自首 明面控26項洗黑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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