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9歲女兒沖涼趁機指奸 狼父判監10年打3鞭

2022-07-09

(古晉8訊)一名父親因指奸9歲的女兒而被判監禁10年和鞭刑3下。

此案被告為36歲男子,被控於2022年7月4日,在位於柏特拉再也一帶的住家,趁在幫女兒沖涼時,將手指放入女兒的私處。

他此舉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條文,並可與第16條文同讀。

地庭法官達央在第14(a)條文下判他監禁8年,並在第16條文下判監禁2年和鞭刑3下。

法官也諭令被告接受輔導和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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