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及性侵未成年少女 修車技工不認3罪狀

2022-07-08     緣分

強姦及性侵未成年少女 修車技工不認3罪狀 (馬六甲8日訊)一名年輕修車技工涉嫌強姦及性侵16歲未成年少女,今日在愛極樂地庭面對3項控狀時不認罪,獲准以8000令吉保釋。

首項控狀指出,20歲的被告莫哈末阿立夫於今年2月6日約下午4時,在默迪卡再也花園一間住家單位內,強姦一名16歲少女。

被告行為牴觸刑事法典376(1)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獄20年及鞭笞。

次控狀則指,被告於上述同樣日期、時間及地點,吮吸受害者的乳房,違反2017年兒童性侵罪行法令第14(a)條文。

第三項控狀指,被告於上述同樣日期、時間及地點,與受害者發生違反自然性行為,牴觸刑法典377C條文。 

被告在聆聽控狀後不認罪,案件主控官阿妮絲娜祖娃副檢察司建議以2萬3000令吉作為保釋條件,同時須設附帶條件。

被告代表律師卡西安在求情時指出被告現有婆婆同住,並照顧著婆婆,懇請法庭減少保釋金至3000令吉以下。

法官娜麗曼峇魯丁最終允准被告以8000令吉保釋候審,同時諭令被告不得騷擾受害者及案件證人。此案擇定於9月5日過堂。

  • 停車場、草叢二度性侵少女 已婚男商家不認罪1萬5千保釋
  • 40歲男子被控性侵13歲少女只認1控狀 坐牢9年鞭3下 
  • 強姦、擄綁及毆打幼童 巴夭籍非法移民監28年打22鞭
  • 涉嫌性侵姐妹花 74歲宗教導師被控17罪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