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訊)麻坡國會議員賽沙迪今日就在Instagram上評論案情,被指藐視法庭一事,今日在法庭道歉。
副檢察官萬沙哈魯丁今日告知法庭,反貪會調查官道菲昨日就賽沙迪在Instagram上,質疑有關證人拉菲克哈金的可信度一事,向警方報案。
「這件事情已經發生了好幾次。即使(前任主審法官)再尼法官也警告他。不要對他的案件發表評論。法院是決定拉菲克可信度的一方,是否是一個可信的證人以及他的證詞是否可以被接受。」
他說,控方可能會建議庭,控賽沙迪藐視法庭。
賽沙迪代表律師哥賓星則表示,法律團隊已要求賽沙迪不要分享或轉發有關此案的任何內容,因此相信賽沙迪此舉並不是故意的。
「這不是故意的。這條推文已被刪除。 」
高庭司法專員阿茲哈阿茲哈則表示,法庭注意到了這件事,他稱這件事「相當嚴重」,並就此事作為最後警告,不要再犯下類似錯誤。
賽沙迪隨後表示:「請接受我最謙卑的道歉。 」
法庭還聽取了 哥賓星和萬沙哈魯丁就辯方試圖彈劾 證人拉菲克所謂的「矛盾」陳述的論點。
哥賓星說,拉菲克的證人證詞,沒有在法庭上提交,是基於他在 2020 年調查期間告訴反貪委員會的話。
他指出,拉菲克證人陳述的內容與他的口頭證詞相矛盾。
萬沙哈魯丁辯稱,證人陳述不可採信,因為控方沒有將文件提交給法庭,所以不具備法律效應。
賽沙迪面對4項涉嫌失信、濫用資金及洗黑錢指控。根據第一項控狀,時任土青團團長的賽沙迪被控與土青團副財政拉菲克哈金串謀,於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環聯昌銀行大廈底層聯昌銀行,失信及濫用受委託的土青團資金100萬令吉。
第二項控狀指出,賽沙迪被控於2018年4月8日至21日期間,濫用Armada Bumi Bersatu Enterprise的馬來亞銀行回教銀行戶口內12萬令吉作為個人用途,導致拉菲克註銷有關款項。
另外,賽沙迪也面對2項洗黑錢指控,即於2018年6月16日及19日,在柔佛柏齡花園一間銀行,分別將個人馬銀行回教銀行戶頭的5萬令吉非法活動收益,轉移至本身土著股權基金(ASB)戶頭。
賽沙迪因而牴觸2001年反洗黑錢法令、反恐金融法令及非法活動法令第4(1)(b)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第4(1)條文下治罪,一旦罪成,將判囚最高15年及最高5倍的黑金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