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8日訊) 學生家長在社交媒體上控訴教師以練習簿打女兒的臉部,引發熱議,該名教師為個人安全到警局報警,這起案件經警方介入調解後,已獲得和平解決。
根據該網傳視頻,一名家長拍攝女兒敘述如何遭老師以簿子打臉部的經過,該家長聲稱教師行為過分,孩子回來後哭訴不要到校上課。
甲州中央警區主任克里斯巴迪指出,警方是在6月23日接獲家長的投訴,指柏淡芙露國小一名教師用練習簿打孩子的臉。
「事件的導因是該名女學生並沒有準備好上課的用品,並以不能接受的語氣,回答老師的提問。」
「警方在接獲雙方的投報後,安排了2次會面,以調停事件。」
「首場會面是於6月27日在該國小舉行,第二場會面則於本月5日在甲中央警局進行。當天的會面的單位包括該校行政人員、中央縣教育局代表及警官。」
克里斯巴迪說,透過上述2場會面,最終雙方達致共識,以公共利益為前提,在不需採取法律行動下,事件已內部和解,獲得圓滿解決。
「警方也向雙方發出警告信,並勸勉雙方以今次事件為教訓,不要重犯不道德以及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
他重申,既然此案已和平解決,他勸請大眾不要再多作猜測。
此外,克里斯巴迪提醒公眾,致傷他人的行為可在刑事法典第323條文(蓄意)下被調查。
他也說,故意上傳別有意圖的貼文也可在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下被控,罪成者可被判監禁不超過一年、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或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