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為37歲的金時傑,生前與人在新山皇后花園合夥開設咖啡店,與33歲的妻子育有兩名4歲及6歲的女兒,同時照顧60多歲母親。
他是於去年9月23日,即生日當天遭警方取締酒駕後,於今年6月22日,在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5A(1)酒駕條文下,被判處監禁7天、罰款1萬5000令吉,之後到居鑾監獄服刑。豈料,家人在6月28日欲接他出獄時,卻被告知男子已在獄中逝世。
死者兄長金時豪(39歲)與表妹米雪兒金(32歲,譯音),今日在行動黨柔佛州州委兼皇后花園支部宣傳秘書巫程豪陪同下,召開新聞發布會,希望能知道死者死於獄中的來龍去脈。陪同者尚包括皇后花園支部秘書李志賢及江嘉埔萊支部主席莊偉鴻。
金時豪透露,家屬曾在弟弟服刑期間即6月25日試圖申請到監獄探望弟弟,惟監獄方卻以弟弟再過兩天即6月28日就能出獄為由,而拒絕家屬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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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直至服刑結束當日,弟媳及表妹米雪兒金就準備到居鑾監獄接弟弟回家,沒想到卻接獲弟弟在獄中身亡的噩耗,在接獲壽板店通知當下,立即趕往居鑾中央醫院辦理認領遺體手續。
米雪兒金接著透露,在認領遺體時,發現其表哥的身上包括右手臂、左手腕、左手肘、胸部,右腹部甚至是睪丸等出現淤青傷痕。
她直言,家屬對於表哥在監獄中去世後,當局沒有第一時間通知感到不滿,而其表哥在入獄前未有病痛受傷,但結果卻在獄中身亡,對家屬造成巨大影響。
詢及監獄方如何回應,她表示,監獄方只透露其表哥生前想念家人、在服刑第5天崩潰、沒有胃口進食,且血糖過低。
死者家屬對此事件感到不滿及難以接受,除了已向警局投報,並有也向全國警察總長丹斯里阿克里沙尼、馬來西亞人權委員會及執法機構廉正委員會(EAIC)提出訴求,希望了解事件原委。
對此,巫程豪表示,目前死者的解剖報告還未出爐,但他希望全國警察總長能關注此事,並以開明的態度,調查死者的死因,畢竟執法單位理應保障服刑者的安全,從而維護執法單位的聲譽。
他指出,按照程序,監獄方理應在死者去世時,第一時間通知驗屍官及死者家屬,並在驗屍官監督下,完成整個驗屍手續,以確保整個驗屍過程獨立、公正及透明。
「我們已向行動黨全國法律局主任及武吉牛汝莪國會議員藍卡巴星提及此案,後者也答應行動黨會給予死者家屬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