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7 日訊)上訴庭今日宣判,早前因被控參與名為「尼基黨」(Geng Nicky)犯罪集團的14人,全部無罪釋放,當中包括雲尊集團創辦人拿督斯里廖順喜及其2個弟弟。
以拿督斯里卡馬魯丁為首的上訴庭三司,告知這13 人的代表律師拿督拉斯帕,總檢察長署接收所有上訴人的陳情後,宣判他們無罪。
法官卡馬魯丁表示,這是個一致的決定,並推翻高庭「釋放但不等於無罪」(DNAA)判決,所有上訴人都無罪釋放。
副檢察官拿督莫哈末杜蘇基證實,總檢察署已接收並考慮所有上訴人的陳情。
在去年9月杪,莎阿南高庭判處包括廖順喜等人14 人「釋放但不等於無罪」。
高庭法官拿督阿都哈林在聆聽控方的申請後,因為控方打算在繼續對所有被告提指,便判其等人假釋。
被告包括廖順喜的兩名弟弟拿督廖偉健和拿督廖偉隆,其餘包括李漢傑、李錦安、拿督李錦榮、易英志、陳振前博士、拿督盧秀欽、林康麗、拿督斯里林金明和四名中國籍公民黃磊、王宇軍、顧興瓊和姜雪(皆譯名),他們年齡介於在 20 至 56 歲之間。
根據指控,當中的13人隸屬於組織犯罪集團「尼基黨」 的成員,在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期間,活躍於蒲種一帶。
他們根據《刑事法典》第 130V (1) 條被起訴,如果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 20 年監禁。
與此同時,林金明也被控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3 月 29 日期間在以上地點協助犯罪,根據《刑事法典》第 130W 條,一旦罪成,可判處10 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