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被告莫哈末拉欣今年5月17日被押往新山推事庭面控時,否認有罪,承審推事祖海米允准被告以40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
被告今日在新山推事庭改口認罪,承審推事莫哈末祖希米判處被告監禁兩年,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根據控狀指出,被告被控於今年5月11日,上午11時30分左右,在巴西古當森德綜合鎮宗教學校附近擄走一名7歲男童莫哈末尼依占,上述行為牴觸刑事法典第363條文(擄綁)。
在上述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7年監禁和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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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主控官為莫哈末阿里菲馬祖奇蹟丹尼爾穆尼。
柔佛州總警長拿督卡瑪魯扎曼早前文告透露,上述案件是在巴西古當馬賽城一間麥當勞快餐店前發生,險遭拐帶的7歲巫裔受害男童為巴西古當森德鎮一所宗教學校學生。
他說,受害男童從森德綜合鎮宗教學校步行回家,騎乘摩哆的嫌犯試圖說服載送該男童回家,嫌犯後遭公眾制伏。警方初步調查發現,男嫌犯持有精神病殘疾人士證,毒品尿液檢測對安非他命呈陽性,並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條文下,被警方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