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種6日訊)堆高機(Forklift)在工業區公路上撞轎車,轎車左側車窗破損,事發後肇事公司拖延維修費,在事主揚言將此事投訴國家職業安全與衛生局後,反遭對方以恐嚇為由向警方報案。
女事主黃千娜向《東方日報》表示,她在5月30日駕車路經蒲種一工業區時,遭到一輛堆高機撞向車子左側,堆高機的尖嘴穿過左側車門的窗玻璃,玻璃碎濺在她身上,所幸本身沒受傷。
「當時堆高機司機立馬道歉,但其公司的一名女員工反指她撞向堆高機而向警方報案。在警局中,由於我有行車記錄視頻為證,警方向該名司機開出300令吉的罰單。」
她稱堆高機是在我國是不能在公路上行駛。
她表示,之後該公司原先答應賠償其維修費,但過後卻一直拖延至今。
「該公司之前要求我跟保險公司提出申賠,但過後又要求到我將車子送到指定修車廠維修,並表明願意付維修費。」
「當修車廠預估需要4500令吉維修費後,該公司卻不願付全額維修費,只願意承擔3000令吉的維修費。」
「我雖不情願只賠部份的維修費,但最後還是要求對方將3000令吉賠給的維修費轉帳到我的戶頭,我自行將車子送到熟悉的修車廠維修,但對方拖延了兩個星期沒有賠給我。」
黃千娜指出,由於對方一再拖延,她向該公司表示將把事件投訴到國家職業安全與衛生局。
「結果該公司反指我恐嚇並且報警,搞到我今天要到警局協助警方調查。」